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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未成年犯罪最高判多少年

刑事訴訟法未成年犯罪最高判多少年

刑事訴訟法未成年犯罪最高判多少年

刑事訴訟法未成年犯罪最高判多少年

對於未成年的罪犯,最高的刑罰為處無期徒刑。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刑罰中的主刑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五種;而根據《刑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於未成年人的罪犯不能適用死刑(包括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所以,對於屬於未成年人犯罪的罪犯,從理論上來講,最高的刑期就是被判處無期徒刑。

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的原則

未成年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除保障其享有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作為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以外,還要注意認真落實其作為未成年人所享有的一些特別權利。從有關規定來看,主要有兩點:

1.法定代理人的在場權。我國刑事訴訟法14條第2款規定:“對於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公安機關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訊問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時,根據調查案件的需要,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當通知其家長或者監護人或者教師到場”。《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應當履行的義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十九條規定:“開庭審理前,應當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法定代理人無法出庭或者確實不適宜出庭的,應另行通知其他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近親屬出庭。經通知,其他監護人或者成年近親屬不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記錄在卷。”依照上述規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訊問和審判時,可以提出要求,讓他的法定代理人到場。未成年人心理尚未成熟,法定代理人在訊問、審判時到場,有利於未成人的情緒穩定,也有利於訴訟的順利進行。為保障訴訟目的實現,司法機關在沒有妨礙訴訟進行的例外情況時,一般應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場。

2.獲得指定辯護的權利。刑事訴訟法34條第2款規定:“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7條第二款進一步明確規定:開庭審理時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為其指定辯護人。第38條還規定:“被告人堅持自己行使辯護權,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並記錄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釋第三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即:盲、聾、啞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開庭審理時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但被告人需另行委託辯護人,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為其另行指定辯護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未成年人作為被告人時,不但其訴訟地位決定了其行使辯護權的困難,而且未成年人本身這一主體的特點就決定了獲得辯護人幫助的迫切性。刑事訴訟法的這一規定對於保障未成年人被告訴訟權利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

未成年犯罪也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但是不滿十四周歲是不需要承擔任何的刑事責任。但是對於未成年犯罪,國家有規定減輕刑法,未成年犯罪,監護人也是需要進行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監護人需要保護被監護人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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