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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案件30天必須結案嗎?

輕微傷案件30天必須結案嗎?

一、輕微傷案件30天必須結案嗎?

輕微傷案件30天必須結案嗎?

並不一定結案,涉及到複雜的案件是需要延長審理期限的,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特別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0日內或公告期滿後30日內審結(選民名單案件必須在選舉前審結);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上述審限的,報本院院長批准。

二、輕微傷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受害人誤工費賠償計算公式:

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陪護費賠償計算公式:

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人的原收入×陪護時間,或者同等級別護工報酬標準×陪護時間。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需要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必須是造成了輕傷以上的傷害,而對於輕微傷是不追究相關刑事責任的,對於相關案件的處理,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犯罪事實後果來進行賠償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標籤: 案件 結案 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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