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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怎麼判

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怎麼判

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怎麼判

在生活當中,不管是任何一種交通工具,其運營部門對職工都有著相應的道路安全管理措施。除了大家比較習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外,鐵路運營的安全也是需要引起國家部門注意的一個問題。鐵路運營部門的職工,如果有違規操作的現象,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話,同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怎麼判?

一、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怎麼判?

鐵路職工違反規章制度,致使發生鐵路運營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什麼叫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

(一)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的概念

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是指鐵路職工違反規章制度,致使發生鐵路運營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二)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鐵路運輸的正常秩序和鐵路運輸的安全。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鐵路運輸活動中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運營事故,情節嚴重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只有鐵路職工才能成為本罪主體。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三、鐵路運輸損害賠償規定

為規範鐵路運輸損害賠償,1994年8月13日經國務院批准,1994年8月30日鐵道部發布《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規定》,

1、為了明確鐵路運輸企業對旅客的損害賠償責任,維護旅客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於鐵路運輸企業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鐵路旅客運輸中發生的旅客人身傷亡及其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

前款所稱鐵路旅客運輸中,是指自旅客經剪票進站至到達行程終點出站時止。

3、本規定所稱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車憑證乘車的人員以及按照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免費乘車的兒童。經鐵路運輸企業同意,根據鐵路貨物運輸合同,隨車護送貨物的人,視為旅客。

4、由於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傷亡和自帶行李損失的,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5、鐵路運輸企業依照本規定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對每名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40000元,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800元。鐵路運輸企業和旅客可以書面約定高於前款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

6、鐵路運輸企業依照本規定給付賠償金,不影響旅客按照國家有關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規定獲取保險金。

7、向外國籍旅客、華僑和港澳臺胞旅客給付的賠償金,可以兌換成該外國或者地區的貨幣,其匯率按照賠償金給付之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指定銀行的掛牌匯率確定。

8、旅客或者其繼承人向鐵路運輸企業要求賠償的請求,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提出。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自接到賠償請求之日起30日內答覆。

9、旅客或者其繼承人與鐵路運輸企業對損害賠償發生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本規定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鐵路職工違反規章制度,導致鐵路運營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話,造成了特別嚴重後果的話,會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鐵路運營為往往涉及人員和貨物都比較多,鐵路職工在運營過程當中,一定要嚴格遵守鐵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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