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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既遂判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組織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既遂判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組織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既遂判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組織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既遂判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一般判處3~7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存在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7年以上有期或無期,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3、屬於較輕犯罪情節的,則應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條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組織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

會道門、邪教組織雖然也以倡導某種"教義"為本組織從事活動提供指導,但其"教義"與正常的社會秩序是相悖的。儘管有些會道門、邪教組織將本組織的教義視為某一宗教或某幾種宗教的派生或支系,但在其"教義"指引下的活動已超出正常的宗教活動的範圍,因而不受憲法和法律的保護。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活動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利用迷信進行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活動而有意為之。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利用迷信進行活動,客觀上造成了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妨害,但行為人主觀不具有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目的,不構成本罪。

符合本罪的構成要件,需要對行為人判3~7年有期徒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這項罪名在主觀方面有故意犯罪行為存在,在客觀方面有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規定的行為,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犯罪的主體屬於一般主體,具備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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