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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實施的詐騙罪有主從犯之分嗎

團伙實施的詐騙罪有主從犯之分嗎

團伙實施的詐騙罪有主從犯之分嗎

一、團伙實施的詐騙罪有主從犯之分嗎?

團伙實施的詐騙罪有主從犯之分,在詐騙案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刑法》

第二十六條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對詐騙罪的從犯可以刑事拘留嗎?

可以,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採取拘留措施: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團伙詐騙案件中公安機關調查的犯罪事實有哪些?

(一)犯罪行為是否存在;

(二)實施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情節;

(三)犯罪行為是否為犯罪嫌疑人實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責任以及與其他同案人的關係;

(七)犯罪嫌疑人有無法定從重、從輕、減輕處罰以及免除處罰的情節;

(八)其他與案件有關的事實。

兩人以上共同實施的詐騙行為屬於團伙詐騙,參與詐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詐騙的數額高達上百萬元,即使是從犯也有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詐騙數額較大,取得受害人諒解並且有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的,對從犯有可能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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