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品砸人侵權責任誰來認定
- 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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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貨品砸人侵權責任誰來認定?
貨品砸人侵權責任無法自行認定的,可以請法院認定,一般貨品砸人的,由貨品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侵權責任,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脫落、墜落致害責任】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二、貨品砸人侵權責任糾紛的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三、貨品砸人侵權責任糾紛向法院起訴需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狀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起訴狀正本和副本均必須提供原件,原告為個人的必須親筆在"具狀人"一欄中籤名,原告為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影印件)。包括下列證據:
(1) 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
(2) 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起訴的民事法律關係的證據;
(3) 證明原告所訴事實、理由存在的證據;
(4) 其他可支援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
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影印件。
綜上所述,侵權責任糾紛本身是可以由侵權人和被侵權人自行協商確定的,如果雙方對侵權責任劃分有爭議,向法院起訴時,被告方需要證明對貨物砸人侵權行為沒有過錯,如果被告方不能證明自身沒有過錯,就很有可能會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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