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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標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串通投標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串通投標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串通投標罪立案條件是:
1、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直接經濟損失超過五十萬;
2、違法所得數額超過十萬元;
3、中標專案金額超過二百萬元;
4、用威脅、欺騙或賄賂等非法手段;
5、未達到數額標準,兩年內因串通投標,受到行政處罰超過兩次,又串通投標;
6、其他。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六十八條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三)中標專案金額在四百萬元以上的;
(四)採取威脅、欺騙或者賄賂等非法手段的;
(五)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二年內因串通投標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串通投標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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