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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取保候審有什麼不好?

一般取保候審有什麼不好?

一、一般取保候審有什麼不好?

一般取保候審有什麼不好?

沒什麼明顯的不好,對當事人來說就是不能及時知道判決結果。取保候審就是取得擔保等待法院審理,雖然你沒有被羈押,但並不代表沒事了,還要等待法院的審理,才知最後結果。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不能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則及公安部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定,對於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給予取保候審:

1、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

2、對於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審。

3、以自傷、自殘方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三、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會退嗎?

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偵查機關要求犯罪嫌疑人隨傳隨到,通過提供擔保人、交納保證金並且出具保證書等方法,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如果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法律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應該在刑滿後,通知相關銀行把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然後讓犯罪嫌疑人在《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蓋章。

綜合上面所說的,取保候審就是在沒有判決之前被提前的保釋出來 ,而且對於犯罪嫌疑人本人來說也是特別好的,不用在拘留所進行關押,但在申請取保時也需要確保自己符合條件,只有案件比較輕的,那麼才可以獲得執法人員的認可。

標籤: 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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