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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網路安全法的亮點有哪些?

我國網路安全法的亮點有哪些?

網路安全法是去年六月份實施的,該法的頒發,彌補了我國網路安全法規的空缺。我們知道,我國頒發了不少新的法規,與其他法規相比,我國網路安全法的亮點有哪些?對於公民來說,瞭解安全法,不僅有助於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還可以監督司法機關的執法。

我國網路安全法的亮點有哪些?

網路安全法的五大亮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共七章七十九條,體現了三個基本原則,即網路空間主權原則、網路安全與資訊化發展並重原則、共同治理原則。在內容的制定上,該法對個人資訊的保護有五大值得關注的亮點。

亮點一:明確對公民個人資訊保安進行保護

網路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資訊,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

目前,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資訊已經從簡單的身份資訊、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等,擴充套件到手機通訊錄和手機簡訊、網路賬號和密碼、住宿記錄等,受侵害的人員涉及各行各業,立法保護個人資訊已刻不容緩。

亮點二:個人資訊被冒用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刪除

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個人發現網路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資訊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刪除其個人資訊。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更正。

各類網路詐騙,尤其是精準詐騙,源頭都是個人資訊洩露。網路安全法特別規定了公民個人資訊保護的基本法律制度。通過舉報要求網路運營者及時刪除被冒用的個人資訊,是公民加強個人資訊保護的有力武器。

亮點三: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進行舉報

網路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網際網路的海量資訊,僅僅依靠政府部門監管,無法維護良好的網路空間秩序。發揮公眾參與在網路治理中的作用,可收到事半功倍、一舉多得的效果。網路安全法明確了公民對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舉報權利,政府部門受理、處置公民舉報的責任,保障了公民通過網路舉報參與網路空間治理的有效性。

亮點四: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使用者釋出的資訊的管理

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使用者釋出的資訊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釋出或者傳輸的資訊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資訊,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資訊擴散,儲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民發帖需謹慎,違反法律法規的,像惡意中傷他人,惡意損害他人信譽等等是不允許的。

亮點五:未成年人上網有哪些特殊保護?

網路安全法第十三條規定:國家支援研發開發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

由以上資訊,我們可以看出,網路安全法主要是加重了網路管理者的重擔,要求其具備較高的專業技能,以此達到減少網路犯罪活動的發生,若網路管理者不具備這樣的能力,則有可能會被開除。

標籤: 網路安全 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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