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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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勞動者應提交以下資料:1、勞動仲裁申請書書(詳細仲裁請求和理由);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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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行政機關可以允許公民或企業從事一些特定的事項,而這些事項也就是行政許可事項。通常,行政許可的內容是國家一般禁止的活動。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有利於發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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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裁決書有什麼作用仲裁裁決書的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有助於解決糾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仲裁委員會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從而解決糾紛,確認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有效地約束雙方當事人。仲裁裁決書一經作出即發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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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不開離職證明怎麼辦公司與勞動者籤合同,勞動者提出辭職,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那麼公司不開具離職證明,勞動者就可以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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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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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的有哪些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1、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2、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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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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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仲裁裁決協議不明仲裁地的怎麼辦?仲裁裁決協議不明仲裁地的,可以在法院訴訟,在司法實踐中,一方當事人認為仲裁約定不明裁定書的情況下,未申請確認仲裁協議的效力,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實體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認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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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方自行約定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還可以再起訴嗎商業仲裁一裁定局,雙方誰對裁決結果不滿的都不能再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仲裁法》第九條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決被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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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孕勞動仲裁關於懷孕勞動仲裁的解答為法律規定四十五天內裁決,至遲不超過六十日。1建議協商解決,如果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權。2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如工資條,工資卡、考勤記錄、工作證、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明、錄音等可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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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行政機關可以允許公民或企業從事一些特定的事項,而這些事項也就是行政許可事項。通常,行政許可的內容是國家一般禁止的活動。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有利於發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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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和訴訟的優缺點仲裁和訴訟是解決爭議的傳統方式。二者分別通過仲裁機構和審判機構具體實施其職能。二者各自獨立,地位平等,無上下級關係,無高低貴賤之分。二者中,無論以裁決、判決或裁定結案,其生效的法律文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在實施其職能時,彼此相互配合,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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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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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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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裁決書的生效時間1、自裁決作出之日起形成。2、自裁決書送達之日形成。我國仲裁暫行規則示範文字及兩個涉外仲裁規則,都明確地將這一時間規定為裁決書作出之日。這裡有兩種情況,如果仲裁庭當庭宣告裁決內容,宣告裁決的時間即為裁決書的作出時間,仲裁裁決自宣告時生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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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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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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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仲裁中哪些可以仲裁終局裁決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1、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2、因執行國家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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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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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裁決書包括哪些內容根據現行規定,仲裁裁決書應寫明:1、申訴人和被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單位名稱、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職務;2、申訴的理由、爭議的事實和要求;3、裁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法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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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仲裁裁決多久做出仲裁因為其效率的高效性,因此比起訴訟仲裁更容易成為解決糾紛的方式,那一般勞動仲裁裁決多久做出呢?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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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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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延期說明怎麼寫合同延期協議屬於從合同,是相對於主合同而言,對主合同約定的期限進行變更的協議。在寫延期協議時需要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第一,需要主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署。第二,需要明確延期的具體時間,並在協議中註明。第三,該協議中需要明確主合同的內容,或者將主合同作為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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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爭議仲裁勞動爭議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勞動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義務上作出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能夠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勞動爭議,除遵守《勞動法》規定的處理勞動爭議的基本原則外,還需遵守如下特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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