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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採供血的法律常識

非法行醫罪採供血管理制度
  • 非法行醫罪採供血管理制度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 30050
非法行醫罪及採供血
  • 非法行醫罪及採供血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 12843
非法行醫與非法採供血制度
  • 非法行醫與非法採供血制度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 19984
非法行醫罪與非法採供血制度
  • 非法行醫罪與非法採供血制度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 22401
非法行醫罪法及非法採供血律法規
  • 非法行醫罪法及非法採供血律法規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 19869
非法行醫及採供血
  • 非法行醫及採供血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 17160
非法行醫法及非法採供血律法規
  • 非法行醫法及非法採供血律法規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 31241
非法行醫及非法採供血
  • 非法行醫及非法採供血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 30021
非法行醫採供血
  • 非法行醫採供血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 21790
非法行醫及非法採供血管理制度
  • 非法行醫及非法採供血管理制度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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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醫罪採供血
  • 非法行醫罪採供血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 21594
非法行醫罪及非法採供血
  • 非法行醫罪及非法採供血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 17179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處罰規定
  •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處罰規定

  •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處罰規定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 17727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概念
  •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概念

  •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是指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行為。...
  • 9445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的認定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的認定

  • 一、本罪與非罪的區分割槽分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與非罪界限時,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行為必須系非法。非法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違反國家的操作規程;二是指不具備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資格。如果系合法而為之則不構成...
  • 18261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量刑標準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量刑標準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17712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如何處罰?
  •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如何處罰?

  • 一、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如何處罰?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的處罰,是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
  • 13023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概念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概念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是指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
  • 21731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與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血液製品罪的界限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立案標準
  •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立案標準

  •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應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責任追訴。...
  • 19670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構成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構成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構成本罪的犯罪構成。(一)客體要件。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主要客體是國家對血液和血液製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體是公共衛生。本罪侵犯的物件,是血液和血液製品。所謂血液,是指用於臨床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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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構成要件
  •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構成要件

  •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有權從事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活動的單位,包括採供血機構和血液製品生產單位。採供血機構,是指採集、儲存血液,並向臨床或血液製品生產單位供血的醫療衛生機構,分為血站、單採血漿站和血庫。血站、...
  • 12411
非法行醫採供血管理制度
  • 非法行醫採供血管理制度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 16738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的認定
  •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的認定

  • 一、本罪與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血液製品罪的界限它們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為:(1)犯罪主體不同。本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只能由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而依法從事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活動的血站(庫)、單採血漿站和血液製品生產單位構成,自然人不能成為本罪主體...
  • 26080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構成要素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構成要素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構成要素本罪的犯罪構成。(一)客體要件。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主要客體是國家對血液和血液製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體是公共衛生。本罪侵犯的物件,是血液和血液製品。所謂血液,是指用於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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