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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時效超時怎麼辦

勞動仲裁時效超時怎麼辦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該時效也可中止或中斷,即符合中止或者中斷的情形時,即便過了一年時間仍可以申請仲裁,並不喪失勝訴權。
已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包括向用人單位或上級機關申訴、向對方發律師函等方式。
例如職工對解除勞動合同決定不服,向用人單位(或上級領導機關)提出申訴,屬於“有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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