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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申請仲裁

怎樣申請仲裁

怎樣申請仲裁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申請書及副本,其內容應包括: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委託代理人的姓名、職務及工作單位,申請人的要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據:《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仲裁法》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仲裁法》第二十三條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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