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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解決騷擾問題嗎

派出所解決騷擾問題嗎

解決,上門騷擾恐嚇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受害人可以向檢察院申訴

派出所解決騷擾問題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標籤: 派出所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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