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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知情的錄音能作為證據嗎?

對方不知情的錄音能作為證據嗎?

對方不知情的錄音能作為證據嗎?
律師解析:私自錄音一般是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任何證據都不得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否則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但如果私自錄音沒有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式取得,該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
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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