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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執行仲裁申請書怎麼寫?

不予執行仲裁申請書怎麼寫?

一、不予執行仲裁申請書怎麼寫?

不予執行仲裁申請書怎麼寫?

申請人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X區XX路XXX號。 被申請人XXX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區XXX路XXX號。法定代表人XXX,XXX有限公司董事長。

申請事項:

1、請求強制執行XX勞人仲裁字[XXXX]第XXX號仲裁裁決書,即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XXXXX元人民幣,支付失業金損失XXXXXX元人民幣,帶薪年休假工資XXXX元人民幣。以上共計XXXXXX元人民幣。

2、請求要求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3、本案執行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訴被申請人勞動關係發生爭議一案,XXXX年XX月XX日XXX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XX勞人仲裁字[XXXX]第XXX號裁決,確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XXXXX元人民幣,支付失業金損失XXXXX元人民幣,帶薪年休假工資XXXX元人民幣。以上共計XXXXX元人民幣。

現在該仲裁裁決已經生效。申請人曾多次向被申請人提出要求其履行上述申請。但被申請人拒不履行,同時也不給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至申請人至今社保無法續保。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貴院強制執行該裁決。

此致

XXX市X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二、如何申請法院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千萬不要以為“只要我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就可以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如果仲裁結果這樣沒有公定力的話,就失去了仲裁的意義。因此,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是需要法定理由的。

《仲裁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合適,裁定不予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式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仲裁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有效途徑,並且仲裁一旦作出後,完全是可以依據相關的仲裁裁定書申請人民法院對此強制執行的,但是這種強制執行有可能涉及他人利益,因此就會有人申請不予執行仲裁,這些情況都是有可能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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