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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不去法院領款如何結案

申請人不去法院領款如何結案

只要被執行人將執行款交給法院,就可以通知執行申請人領款結案了。如果申請人不去領款,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組成合議庭,就案件是否終結本次執行程式進行合議。終結本次執行程式應當製作裁定書,送達申請執行人。裁定應當載明案件的執行情況、申請執行人債權已受償和未受償的情況、終結本次執行程式的理由,以及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可以申請恢復執行等內容。

申請人不去法院領款如何結案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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