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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高空墜物要怎麼投訴?

遇到高空墜物要怎麼投訴?

一、 遇到高空墜物要怎麼投訴?

遇到高空墜物要怎麼投訴?

遇到高空墜物的,可以直接報警處理,並由公安機關調查後對侵權人進行處理。發生高空墜物的投訴方式是受損方應該首先儲存好現場,對高空墜物對自己造成損失的證據進行拍照留並及時報警,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二、《民法典》有關規定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第一千二百四十條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條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將高度危險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與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條非法佔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非法佔有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證明對防止非法佔有盡到高度注意義務的,與非法佔有人承擔連帶責任。

對於高空墜物的行為,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涉案情況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沒的涉案事實所認定的處理結果是不同的,如果是故意高空墜物並對他人造成了損害的,還需要追究故意傷害的嚴重違法責任,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標籤: 投訴 墜物 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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