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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個人所得稅退稅標準是怎樣的?

工資個人所得稅退稅標準是怎樣的?

一、工資個人所得稅退稅標準是怎樣的?

工資個人所得稅退稅標準是怎樣的?

個人所得稅退稅標準是因人而異的,需要根據納稅人的實際情況計算。申請退稅的常見情形主要有七項:

1、上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上年度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

二、需要補交稅款的情形有哪些?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複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率;

3、預扣預繳時扣除了不該扣除的專案,或者扣除金額超過規定標準,年度合併計稅時因調減扣除額導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

4、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因扣繳義務人未依法申報收入並預扣預繳稅款,需補充申報收入等。

工資收入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必須要達到納稅的標準,而且如果在納稅的過程當中存在著錯誤的繳納稅收,導致納稅人因此而多繳一部分稅收,可以在次年的3月份進行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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