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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證明怎麼寫

解除合同證明怎麼寫

解除合同證明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合同》,因原因,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於年月日解除該合同。該合同解除後,雙方同意按照下述方式處理該合同相關未結事宜:。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解除合同證明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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