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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和總公司需要籤合同嗎

分公司和總公司需要籤合同嗎

總公司可以和分公司之間一般是不可以籤合同的,但如果分公司有獨立的法人則是可以簽訂的,但在實際的事務處理過程中,分公司是需要服從總公司的相關排程的,所以並不需要簽訂合同來進行認定。
分公司,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的管轄,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資格,從根本屬性上來講,其屬於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
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財產和法人資格,但只要分公司經過工商部門的登記後,領取了營業執照,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法》上的其他組織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

分公司和總公司需要籤合同嗎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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