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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收據跟合同的區別在哪?

定金收據跟合同的區別在哪?

一、定金收據是什麼

定金收據跟合同的區別在哪?

定金收條和定金收據是同一個證明,定金收據只是支付定金的一個憑證,僅代表雙方達成了定金合同,適用定金法則約束雙方。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二、定金收據包括什麼

其書寫格式如下介紹:

1、標題。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型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

2、正文。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但以“今收到”為標題的收據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寫明下列內容,即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

3、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一般還要加蓋公章。經手人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經手人:”的字樣。是代別人收的,則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

三、定金收據跟合同的區別在哪

首先在法律中,定金分為立約定金、成約定金、解約定金、違約定金。根據定金性質不同,定金收據的性質也有所不同,但不論是什麼性質的定金收據,定金收據只是支付定金的一個憑證,僅代表雙方達成了定金合同,適用定金法則約束雙方,即雙方均同意自己違約的則喪失定金;收受定金方違約的,則雙倍返還定金給支付方。

而合同則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合同內容才是合同雙方履行合同應當遵守的具體依據。從形式上講合同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標籤: 定金 收據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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