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合同事務 >合同訂立 >

可撤銷合同處理方式

可撤銷合同處理方式

可撤銷合同中,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撤銷合同,主要是誤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權請求撤銷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中,則只有受損害方當事人才有權請求撤銷合同。
撤銷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變更或者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可撤銷合同處理方式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shiwu/hetongdingli/3nwo7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