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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職責及議事規則

總經理職責及議事規則

總經理職責及議事規則

總經理職責及議事規則

總經理職責及議事規則根據《公司法》規定和公司章程,現將公司總經理職責和議事規則明確如下:

一、總經理職責

1、主持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負責機場安全運營,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並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報告;.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設定、調整或撤銷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具體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部門負責人;

7、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

8、依有關規章制度決定對公司職工的獎懲、升級、加

薪及辭退;

9、在職責範圍內,對外代表公司處理業務;

10、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按工作分工負責有關分

管工作。

二、總經理議事規則

公司總經理研究決定問題可召開總經理會議或總經理辦公會。

1.總經理會議

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總經理職權範圍內的重要事項。公司總經理會議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黨委書記、副書記參加,由總經理主持。

總經理會議每月召開2-3次,具體時間由總經理確定。特殊情況下,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可召開臨時總經理會議。

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問題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在發揚民主的基礎上,由總經理集中多數成員意見作出會議決議。總經理會議決議以《公司檔案》或《總經理會議紀要》的形式釋出執行。對外報送的重要《公司檔案》應經董事長簽署或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簽署。

提交總經理會議研究的議題,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應事先召集有關部門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對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應向會議說明。

董事長可參加總經理會議。

2、總經理辦公會

總經理辦公會協調、解決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具體事項。

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召集,有關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蔘加。總經理辦公會在充分聽取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由召集人作出解決意見;難以作出解決意見的,召集人應及時提交總經理會議研究。

總經理辦公會形成的意見,用《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下發執行。

總經理會議和總經理辦公會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祕書工作。

總經理會議和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的事項,由有關部門承辦。公司辦公室負責協調和檢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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