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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工傷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車禍工傷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車禍工傷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如果員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車禍的話,在某些情況下,其實是可以被認定為工傷的。關於這一點,各位勞動者一定要知道,千萬不要以為工傷就只包括在公司範圍內。如果車禍被認定為工傷的話,自然也有工傷賠償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車禍工傷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車禍工傷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1、一級工傷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保留勞動關係,發放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到達退休年齡,享受養老待遇,停發傷殘津貼。

(3)養老保險待遇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到達退休年齡,享受養老待遇,停發傷殘津貼。

2、二級工傷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為: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保留勞動關係,發放傷殘津貼;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到達退休年齡,享受養老待遇,停發傷殘津貼。

(3)養老保險待遇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到達退休年齡,享受養老待遇,停發傷殘津貼。

3、三級工傷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為: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保留勞動關係,發放傷殘津貼;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到達退休年齡,享受養老待遇,停發傷殘津貼。

(3)養老保險待遇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到達退休年齡,享受養老待遇,停發傷殘津貼。

4、四級工傷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為: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保留勞動關係,發放傷殘津貼;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到達退休年齡,享受養老待遇,停發傷殘津貼。

(3)養老保險待遇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到達退休年齡,享受養老待遇,停發傷殘津貼。

5、五級工傷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保留勞動關係,適當工作;難以工作的,發放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12個月的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18個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交通事故工傷該怎麼賠償?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於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費後應當予以償還

2、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於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

4、由於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車禍工傷的賠償和其他工傷賠償的標準都是一樣的。需要員工在進行過工傷鑑定以後,根據工傷輕重程度,鑑定級別的不等,領到的賠償款都是不一樣的。比如一級工傷的話,是屬於情況比較嚴重的,賠償標準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和其他的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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