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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給補償的競業協議有效嗎

未給補償的競業協議有效嗎

離職時如果沒給補償金,那麼簽訂的競業禁止協議是無效的。

未給補償的競業協議有效嗎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未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明確表示不支付或未實際支付,勞動者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不遵守競業限制義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第七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時,除另有約定外,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或者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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