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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賃合同模板(簡單9篇)

塔吊租賃合同模板(簡單9篇)

塔吊租賃合同模板1

塔吊租賃合同模板(簡單9篇)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裝置概況(略)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臺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裝置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裝置市場租賃價格後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於甲方原因,所租裝置改型或裝置引數增加或降低。

由於現場原因,原裝置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於現場原因,裝置在報停後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塔吊在租賃期間,由於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裝置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如果裝置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塔吊書面報停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裝置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裝置。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專案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裝置驗收合格後,甲方沒有啟用該裝置,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裝置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後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裝置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裝置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稽核簽字後於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裝置進出場費:裝置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裝置拆除後,隨當月租賃費支付餘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甲方責任

4.1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裝置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裝置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裝置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並承擔相應責任。

4.2確保裝置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裝置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負責機械裝置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和機械裝置的防護工作。

4.6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係,保證裝置運轉不受影響。

4.7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提供滿足裝置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裝置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範圍內,裝置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於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裝置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負貴搭拆裝置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並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後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裝置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甲方對於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乙方責任

5.1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裝置符合行業規定。

5.2負責裝置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專案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定期對裝置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承擔裝置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裝置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裝置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裝置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裝置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於裝置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8.2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模板2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裝置概況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臺):_____________________

吊鉤高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臂長(m):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費用組成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進出場費(元/臺):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礎預埋費(元/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費(元/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臺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裝置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裝置市場租賃價格後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於甲方原因,所租裝置改型或裝置引數增加或降低。

由於現場原因,原裝置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於現場原因,裝置在報停後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 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 塔吊在租賃期間,由於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裝置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 如果裝置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 塔吊書面報停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裝置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 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裝置。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專案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裝置驗收合格後,甲方沒有啟用該裝置,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裝置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後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裝置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裝置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 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稽核簽字後於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 裝置進出場費:裝置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裝置拆除後,隨當月租賃費支付餘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 甲方責任

4.1 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裝置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裝置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裝置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並承擔相應責任。

4.2 確保裝置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裝置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 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 負責機械裝置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和機械裝置的防護工作。

4.6 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係,保證裝置運轉不受影響.

4.7 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 提供滿足裝置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裝置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範圍內,裝置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於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裝置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 負貴搭拆裝置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 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並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 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後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 裝置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 甲方對於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 乙方責任

5.1 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裝置符合行業規定。

5.2 負責裝置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 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專案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 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 定期對裝置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承擔裝置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 裝置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裝置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裝置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裝置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於裝置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 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8.2 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 ? ? ? ? ? ?_____年_____月_____

塔吊租賃合同模板3

甲方:__________(承租方)

乙方:__________(出租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和民法典中《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塔機租賃、安裝、維修、開機、拆卸等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3、結構高度: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二、塔機概況

本塔機為廠生產的型塔機臺,臂長__________米,高度根據本工程專案要求提供。乙方負責安裝、維修、開機,投入使用直至拆卸。

三、租賃期限

租賃日期暫定為______月,不足______月按______月計算,若需延長時間則按實際月份、天數計算。乙方在塔機安裝除錯可以使用就開始計算租賃時間。

四、付款方式及進出場費

1、塔機進出場費:包乾,按______元/臺計(______元/臺計,含稅/不含稅)包含吊車費、轉運費、安拆費、檢測費。

2、裝置______月租費:_____每臺完整裝置______月租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臺計(______元/臺計,含稅/不含稅;其中已含配件費及安裝、維修、開機、拆卸等勞務費)。

3、付款方式:塔機進場後三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進場費,租賃費按月結算。

4、節假日租金照計。

五、雙發責任

a.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保證塔機的正常運轉。若需維修、保養塔機,每月累計不得超過72小時,超過時間按每月每天租金分攤扣除,且視情節嚴重大小,甲方有權給予相應處罰(從租金中扣除)。

2、乙方給每臺塔機配兩名司機,派出的塔機司機,必須具有安全操作資格證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乙方須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安排,聽從甲方指揮;甲方有權清退不合格的塔機司機,且在清退場的同時,乙方不能影響甲方的施工。

3、乙方負責提供塔機合格證、說明書影印件及安裝方案。

4、乙方應根據甲方確定裝置的進出場計劃,及時組織裝置進出場。同時負責向甲方提供《塔機安裝、頂升、拆除技術方案》。

b.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塔機所用的三相電源符合國家標準,電源箱接至塔機基礎節處,並提供電焊和氧氣焊等輔助裝置,保證塔機安裝拆卸時的道路暢通。

2、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違章作業,風力在五級以上(包含五級)時塔機不得操作,甲方不能強制要求吊物,如甲方或班組要求強制吊物,有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權負責並承當所有責任。

3、甲方須按時支付塔機租金,若不按時支付,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的租金照計;不論甲方任何原因停工,停工期間的租金照計;乙方有權拆除未按時支付租金的塔機直至運走,期間的租金及損失費用照計。

4、甲方負責提供塔機司機的食宿。

5、甲方負責塔機基礎及其防雷接地的施工,施工圖紙由乙方提供,乙方派專人在現場指導。

6、甲方負責新塔機制作配重塊,等工程完工後配重塊隨新塔機出場,配重塊歸乙方所有。

7、甲方塔機施工完工後,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乙方不再使用塔機。甲方負責清理場地以便乙方吊車拆解塔機,甲乙雙方在結清塔機租金後,乙方拆機運走,如因甲方不能按時結清租金,乙方塔機不能按時拆機期間的租金照計。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延遲支付租金時,乙方將按照延遲支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百分零點五的利息。超過應付款日第五天,從第六天起,乙方有權停止裝置運轉。

2、乙方必須保證塔機的正常運轉。若需維修、保養塔機,一次停機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每______月累計不得超過七十二小時,超過時間按每月每天租金分攤扣除,且視情節嚴重大小,甲方有權給予相應處罰(從租金中扣除)。

3、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賠償本合同租金金額百分三十的違約金。

七、其他事項

1、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租賃的裝置對甲方的工程質量無連帶責任。

2、在租賃期間,甲方對乙方提供租賃的裝置僅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租裝置,更不得違法抵押、買賣。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塔機退場、費用結算付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模板4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河南__集團裝置租賃有關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裝置名稱、型號、技術引數、數量、租賃費及操作人員數量:裝置

1、本合同塔吊起重效能依照________塔吊效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賃裝置含附屬部件

3、月租費不含安裝、拆卸及除錯費用。租賃裝置的安裝、拆卸及除錯費用按雙方簽訂的《裝置安裝拆卸合同》執行。

二、租賃裝置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

自租賃裝置在本合同施工現場安裝除錯檢驗合格並開始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租賃費結算辦法:

1、甲乙雙方於當月5號前辦理上月租賃費結算手續,甲方於次月20號前付清上月租賃費,乙方按規定出具。

2、租賃裝置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賃時間不足一個月時,按實際工作天數收費。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按50%計取。

五、租賃裝置的交付及返還

1、租賃裝置在合同約定施工現場安裝除錯驗收合格並開始使用之日為裝置交付之日。

2、乙方開始拆卸租賃裝置之日為租賃裝置返還之日。

3、租賃裝置交付及返還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裝置及附屬配件,並製作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1甲方負責租賃基礎施工,施工質量必須滿足塔吊安裝使用要求。並做好施工記錄、隱檢記錄、地基釺探報告、混凝土強度等級報告。

1.2甲方負責提供熟練合格司索、訊號工,需持證上崗並按施工安全規程指揮起重作業,嚴禁起重工違章指揮或超負荷作業。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2.1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裝置經特種裝置檢測中心____市建委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外觀整潔,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符合技術要求。

2.2乙方隨裝置配備的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技術熟練,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甲方的管理。

2.3裝置操作人員按乙方裝置管理規定對裝置進行維修、保養、並做記錄,負責裝置進出場籤認及每月月租賃費籤認工作。

2.4乙方應安排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裝置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管理和監督裝置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安全執行。在工作過程中,裝置發生故障,乙方在____區應在2小時、____縣應在4小時內安排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一般維修時間不超過4小時,月累計維修時間不得超過3天。

2.5乙方應提供相關裝置施工技術方案。

2.6在操作過程中,若發生機械和安全事故,屬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屬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

2.7乙方負責裝置的安裝和拆除。雙方另行簽訂《裝置安裝合同》。

七、安全施工

對雙方具體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另行簽訂補充《安全生產協議》。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租金,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數額拖欠天數。

2、如租賃裝置維修累計超過3天,乙方按超出相應天數按臺班費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直接從月租賃費中扣除。

3、由於專案部原因致使裝置無法拆除,在此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賃費。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河南__公司裝置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具有終局性,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施工完畢、賬款結清後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模板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以雙方協商一致,就地址工程的塔吊或升降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現場代表

出租方指派、承租方指派為駐現場代表,負責租賃機械裝置進出場相關檔案的簽收、結算等資料的最終確認。

2.租賃機械名稱規格數量裝置狀況.

3.出租方資質要求和租賃機械裝置資料

3.1.出租方應具有相應的國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賃資質、安裝資質,若無安裝資質由出租方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

3.2租賃機械裝置應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市場準入要求,並出示相應的證明檔案。

4.租賃期限

4.1.租賃期暫按個月,從裝置安裝除錯完畢檢測合格後開始使用起計算租費

4.2.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或停止使用,應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5.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本合同價款包括進出場費租金,出租方為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發生的一切費用都包含在進出場費及租金中。

序號

機械裝置名稱

規格

數量

租金

司機人工費

進出場費

地腳螺栓、報驗費等

塔吊、升降機、人貨電梯

承租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續租時,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計算公式為月租金/天*實際使用天數。

6.本合同定金額為人民幣,以實際租用天數計算總價款。

7.租賃價款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供方同意在訂立本協議後按建設方支付需方工程款的相同比例和相同時間段作為需方支付供方貨款的比例和期限。

具體付款方式:進出場費支付:承租方在進場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後支付進場費元,裝置退場完畢後在時間內分批支付結清。租金支付:開始使用支付_____元,中途支付_____元,裝置退場完畢後支付_____元,餘款在在時間內內分批清。若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停工,承租方應按月支付裝置停滯費,操作人員的工資應當月支付。春節報停:根據專案部實際放假情況,雙方確認春節報停天數,報停時間不超過天。

驗收事項:裝置進場後,出租方將裝置安裝除錯至正常運轉並報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後,以書面形式向承租方進行交接,並作為租賃日期的開始,

8.出租方義務:

8.1.配備2名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服從承租方的管理,承租方認為出租方派駐操作人員不合格的,有權通知出租方更換不合格人員,出租方應在承租方通知後2日內派合格人員到場工作。

8.2.按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賃機械的進場、安裝、除錯、使用、拆除出場等工作。因出租方上述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8.3.根據承租的要求:出租方應提供效能完好裝置和在規定的使用期限內,提供合格的操作人員、維修人員、指揮員保證持證上崗,出租方負責機械的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保證機械正常運轉。做好機械上一切資料且提供給承租方出租方與承租方共同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租賃機械裝置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

8.4.因出租方裝置維護不及時、操作未按規範等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出租方負責機械裝置安裝和拆卸工作,對其過程中的安全全部負責。出租方擅自停機給承租方造成損失均由出租方承擔

9.承租方義務

9.1.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約定價款。

9.1.負責租賃機械的進出場的道路暢通,裝置出場時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裝置無法出場,承租方應按月租金的60%支付停滯費。

9.2.提供租賃機械裝置維修人員和操作人員的食宿條件,按合同約定返還租賃機械裝置。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完全部價款時終止

本合同一式叄份,出租方、承租方、公司各執壹份。

出租方:承租方:

簽訂日期:

塔吊安裝、拆卸協議

委託單位開發區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專案部

出租單位

安拆單位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丙三的權利和義務,以雙方協商一致,就地址工程的塔安裝、拆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三方應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確保施工道路暢通,道路場地能滿足運輸車輛的承載力,有充足的作業條件。

2、甲方應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督,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有權制止和處罰,甲方對有礙機械安裝或拆卸的設施或物料應及時拆除或搬除。

3、甲方確保機械用電就機械基礎旁,必須符合施工用電規範。

4、甲方應確保機械基礎保養期達到有關標準,經驗收合格才可通知安裝。

5、甲方及時提供於丙方該工程的地質報告。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提供丙方其機械的有關資料

2、乙方在機械出租前應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確保機械完好。

3、根據租賃合同3.1約定:甲方承租乙方裝置“乙方應具有相應的國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賃資質、安裝資質,若無安裝資質由出租方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所以乙方有書面委託書。

4、安裝時乙方應派專人現場安全監督,以防機械損壞帶來直接經濟損失,發現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且向甲方彙報。

三、丙方責任:

1、丙方負責機械基礎的承載力計算,確定基礎大小;編制安、拆作業方案經甲方稽核、審批通過後及時到有關部門備案,在未備案通過時不得安裝。

2、丙方負責機械基礎底腳螺栓的定位,對基礎鋼筋設定、砼強度進行監督。

3、丙方嚴格按照方案和有關規定進行作業,安、拆人員齊全,且必須持證上崗。

4、丙方在運輸、安裝、拆卸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和機械事故均有丙負責。

5、丙方安裝完畢後應進行除錯,確保機械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6、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進行備案、報檢測等手續,直到檢測合格。且與乙方共同向甲方辦移交手續。

四、安裝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付款方式:

六、違約責任:如發生意外事故,分清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七、合同一式三分,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完帳清自動失效。

甲方簽名聯絡電話:身份證號:

乙方簽名聯絡電話:身份證號:

丙方簽名聯絡電話:身份證號:

日期:

塔吊租賃合同模板6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民法典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 租賃裝置概況

第2條 費用組成

序號:____________

裝置名稱: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

塔吊進出場費(______元/臺)

基礎預埋費(______元/臺)

月租費(______元/臺)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臺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 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裝置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裝置市場租賃價格後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於甲方原因,所租裝置改型或裝置引數增加或降低。

由於現場原因,原裝置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於現場原因,裝置在報停後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 停置處理

3.2.1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塔吊在租賃期間,由於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裝置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如果裝置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塔吊書面報停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裝置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裝置。

3.3 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專案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裝置驗收合格後,甲方沒有啟用該裝置,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裝置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後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裝置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裝置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稽核簽字後於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裝置進出場費:裝置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裝置拆除後,隨當月租賃費支付餘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 甲方責任

4.1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裝置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裝置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裝置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並承擔相應責任。

4.2確保裝置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裝置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4.5負責機械裝置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和機械裝置的防護工作。

4.6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係,保證裝置運轉不受影響.

4.7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提供滿足裝置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裝置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範圍內,裝置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於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裝置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負貴搭拆裝置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並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後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裝置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甲方對於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 乙方責任

5.1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裝置符合行業規定。

5.2負責裝置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專案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定期對裝置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承擔裝置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裝置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裝置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裝置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裝置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於裝置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 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 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8.2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模板7

出租方: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方: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後,簽訂很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塔吊產權確定:

本臺塔吊起重機的產權甲方所有,雙方均已確定。未經甲方認可,嚴禁將塔吊位移或轉租。

二.標高部分:

甲方出租給乙方QTZ5010(自升式)塔吊壹臺,標準高度32米,12節。收押金壹萬元/臺(簽訂合同時收取,以開收據為準),塔機租金:玖千元整(小寫:9000元),以每月30日計算。塔機租金的計算從安裝完畢之日起至報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臺班收取不因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等各種原因終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機時如無損壞,如數退還,如有損壞,則照價賠償(注:合同簽訂後根據甲方適時安裝塔吊,安裝完畢進算租金)。必須保證從塔吊標節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維修及維護:

塔機安裝時,塔機經甲,乙雙方驗收交付使用後,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材料費單件一次性在人民幣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違約責任:

此合同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塔機租用期滿,結清一切費用及辦理完相關的手續後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凡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則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違約方並賠償對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模板8

出租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內容及價格 :

1.甲方出租給乙方塔吊機臺、型號安裝高度為(需要增加標準節節、附著 ,標塔為40米(標準節 5節)。

2.塔吊租金單機,按中冶建工裝置租賃指導價格執行330天。

3.超高標準節每節按 天計費,附著按目前焊接式每道按_____元 天計費,附著為鉸接式每道按 22 元 天計費。

4.塔機由甲方負責運輸安、拆取證,費用由乙方承擔,塔機(標塔)一次性進、出場和地腳螺栓及辦理取證等費用為壹萬捌仟元整( 8000)元臺 。

5.塔吊超高標準節及附著一次性進、退場按節進、退場運輸費,安裝、拆出人工費)。

6.建築物附著預埋件由乙方負責製作安裝,如因乙方所埋預埋件出現問題乙方負責,需要甲方重新加工製作,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附著杆件斜長

7.本合同暫估價為 :萬元(標塔部分) ,最終以雙方認可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

二、租金的結算和收取 :

1.租金的支付方式為現金或現金轉賬或支票或銀行轉賬支票。

2.租金計取時間的確定:塔機從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現場啟用之日開始計算租金,按天(日曆天數)計算租金(手續的完善由甲方辦理專案部配合)。租金的收取不能因使用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等各種原因終止。塔機使用結束報停,乙方做好塔機拆除的準備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派人及時核實(若甲方延遲核實,以乙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經雙方簽字認可確定最終的塔機租賃費。

3.甲方配備滿足標塔使用的新鋼絲繩一付和電纜線,鋼絲繩保證使用3個月,3個月內出現正常使用磨損報廢由甲方負責更換並承擔費用;超過3個月以後鋼絲繩出現問題由乙方負責購買甲方更換。超高塔吊只保證標塔部分鋼絲繩和電纜線的使用,超高部分的長鋼絲繩和電纜線由乙方自行解決,中途更換乙方購買的鋼絲繩因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4.甲方每 前對上月臺班進行結算,乙方並 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塔機租金80%。

5.塔吊在春節期間扣除停止臺班 0天

三、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

1.乙方在收到基礎圖紙後,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塔機基礎技術資料自行負責

2.甲方安、拆塔機應編寫施工方案,安、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安、拆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現場提供電源到塔機下,配置專用塔機配電箱,並確保電壓380V±5%且三相平衡,否則因用電問題或電壓過低造成的裝置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塔機的基礎定位和安裝方向由乙方負責,塔機在安、拆(維修)過程中,乙方應在現場派人員配合甲方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甲方負責設定地面安全警戒線,並負責安全警戒,禁止與塔機安、拆(維修)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

3.若因現場場地侷限、現場塔機定點失誤、塔機安裝方向指定錯誤、或塔機安裝在建築物結構中而造成不能按照正常要求,安裝或拆出塔吊所造成的損失按臺班50%計費,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拆出注:_____(常規安、拆是指吊車能一次性到位,並限用25t汽車吊安、拆,工作時間為兩天,超出25t汽車吊才能安、拆為增加的費用)。

4.塔機安裝完畢後,由甲、乙雙方有關人員在現場進行安裝驗收並填寫安裝驗收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在現場使用時,相關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未經驗收(檢測)合格,乙方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塔機操作指揮人員 :為便乙方現場管理,由乙方委派持證專業人員擔任操作工和指揮工,乙方承擔操作工和指揮工管理責任。操作工和指揮工的工作安排、安全管理、薪金報酬均由乙方負責。

6.塔機在施工現場使用過程中,因現場施工原因或其他方面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塔機不能使用或停機,收取塔機臺班50%費用,現場每月塔機處零星使用狀態,應收取正常臺辦費用。

7.安全責任:甲方負責因塔機自身質量問題引起的安全責任,並負責每月組織專業人員對塔機進行一次安全及維修檢查。乙方負責塔機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按塔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不得隨意調整各安全限位裝置,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整改(或通知甲方處理),現場與塔吊無關的人員不得攀爬塔吊,嚴禁無證操作、指揮和違章作業,因乙方操作、指揮不當和違章作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8.維修保養:塔機在使用期間塔吊標準節螺栓、基礎螺栓及裝置執行記錄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組織、監督操作工對螺栓進行日常檢查、緊固和裝置執行記錄的填寫。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簡單故障操作工應及時進行處理,現場無法處理的甲方應及時到場修復,甲方應負責機械結構部分的維修保養,因現場操作失誤造成裝置、配件的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收取人工費,自然磨損件由甲方負責。

9.乙方應保證塔吊基礎周圍整潔無雜物、無積水,便 雙方對基礎螺栓的檢查和緊固。

四、合同糾紛解決

1、經濟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中冶建工集團相關部門

2.執行合同條款的其他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中有關條款處理執行,並賠償壹萬元臺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塔機租賃期滿,結清一切手續後合同自行作廢。

七、其他 :

1.塔機在使用期間,結構部分及三大機構若因裝置自身的問題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塔機在使用過程中,因發生機械故障造成停機,在8 :00— 8 :00時間範圍內,超過3小時,扣除半個臺班,超過6小時扣除當日臺班。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模板9

建築施工現場

塔式起重機租賃合同

租用單位:

出租單位:

塔式起重機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出租單位:_____(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租用單位:_____(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機基本引數:

1、塔式起重機型號:

生產廠家:

出廠編號:

出廠時間:

2、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KN〃m最大起重量kg

起重臂有效長度:m

獨立安裝高度:m最大安裝高度:m附牆後自由高度:m設臵道附牆

二、塔式起重機使用地點及工程專案:

本租賃塔式起重機僅限 在平頂山市,用 工程。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械效能良好和安全裝臵齊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機,不得提供國家明令淘汰和報廢的產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必須具有在產權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平頂山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報裝告之手續和平頂山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的檢測手續。

4、甲方負責塔機的安裝、附牆與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稽核和批准,並報乙方和工程監理稽核同意後,並辦理平頂山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安裝告知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並提供有效的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甲方負責該施工升降機的安裝、頂升、附牆和維修保養全部工作內容。其附牆預埋件和附牆杆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5、如果甲方無安裝資質,則由乙方委託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以上工作,並簽訂裝、拆、頂升、附牆的合同。

6、甲方負責吊鉤以上(含吊鉤)和混凝土基礎以上的塔機效能完好。

7、甲方在塔機進場前天向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紙製作塔2

機基礎或鋪設塔機行走基礎。

8、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機管理手冊、平頂山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的檢測合格報告、司機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原件和塔機出廠合格證、塔機生產許可證、自檢資料、執行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等相應資料影印件,便 乙方進行安全管理和檢查,退場時收回。

9、甲方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定期檢查和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在工作過程中,甲方若不能對塔機故障進行及時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應扣除甲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的租賃費,如連續三天未能恢復正常運轉,則倍扣除租賃費。

10、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過平頂山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造成塔機停用則倍扣除租賃費。

11、安裝前甲方應對塔吊進場、退場、拆卸、頂升加節、安裝或拆除附著裝臵等工作現場周圍的環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並作周詳安排,確保塔機運輸、安裝、檢測、維修保養、進退場順利進行。

11、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甲方承擔分包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進行看護並保證裝置及甲方工作人員安全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負責塔機混凝土基礎和預埋件的預埋技術質量符合甲方3

提供的圖紙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塔機未能通過平頂山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造成塔機停用仍需付租賃費。

3、乙方負責提供塔機專用電箱和符合塔機要求的電源及容量。

4、乙方配備相應人數的司索和指揮(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5、在塔機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機停機損失(如甲方裝置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期間的日租金。

6、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裝置,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裝置的驗收資料交給甲方。

7、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8、塔機退場時將塔機的相關資料退還給甲方,不得扣留。

9、乙方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負總包單位的法律義務與責任。

10、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塔機租賃費用。

五、補充條款:4

六、相關費用:

1、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裝置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裝置的租賃費按月租結算____元/月或_____元/小時,如裝置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

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摺合一個臺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或者雙方協商解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1)裝拆 ;拆卸 。

2)頂升加節或降塔費用。每節為_____元 /節。

3)安裝或拆卸附著裝臵元/件。

4)小計:

塔機檢測費。起重機械安裝除錯完成,由甲方申請平頂山市特種5

裝置檢驗檢測所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非甲方原因導致再次或多次檢測的,再次或多次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塔機租賃保證金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4、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及保證金後,辦理提貨手續,自始租日起,每月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日付下月租金),租賃期滿後,甲方應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

5、裝置的進場 由乙方負擔,退場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應在裝置退場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裝置實際租賃不足一個月進退場費全由乙方承擔)。

6、裝置在租賃期間所需的電費由乙方負擔。

7、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塔機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裝置,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_____% 作為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根據有關程式進行裁決。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後生效。

租用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稅號: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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