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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子女18歲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離婚子女18歲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離婚子女18歲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一、離婚子女18歲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2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

二、撫養費支付範圍和金額是多少?

1、範圍:給予孩子撫養費的目的,說白了就是不能直接參與孩子生活的一方,以金錢來代替為人父母的責任,為孩子承擔日常生活中生活、教育醫療、等費用。

2、金額:這個問題上法院主要考慮三方面因素。一是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職業穩定,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撫養費數額一般佔收入20-30%;無固定收入的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當然,一方遭遇重大變故無法負擔的,可相應的降低標準。二是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三是子女的實際需求。

三、撫養費原則及支付期限是什麼?

1、原則期限:撫養費主要是父母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應盡的撫養義務的體現,一般情況下,夫妻離婚,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至子女年滿18週歲為止。孩子在16週歲以上,18週歲以下,有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2、特殊原則: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子女雖已年滿18週歲,但是子女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成年子女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依然需要履行撫養費支付義務。

綜上所述,父母離婚的,如果孩子還小,雙方都應該盡到撫養義務,在孩子未滿18歲之前,有一方要支付撫養費,標準是根據最高法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當然,支付撫養費期限也有特殊情況,孩子成年後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原則上還應該由父母撫養。

標籤: 子女 離婚 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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