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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戶口原籍不接收

離婚後戶口原籍不接收

離婚戶口只需要與對方分開,一人一戶,沒有規定必須要回原籍,如果要遷回原籍的話,需要原籍的接受證明、變更申請書。對於男方來說,離婚之後戶口基本上不受影響,對於女方來說,離婚後可以自己立一個戶口,也可以回到原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離婚後戶口原籍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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