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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時候能起訴離婚賠償

在什麼時候能起訴離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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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起訴離婚的時候,無過錯方可以同時要求過錯方作出離婚損害賠償,但此時的過錯不應該是平常生活中我們認為的過錯行為,而應當是《婚姻法》中規定的過錯行為才可以。那一般在什麼時候能起訴離婚賠償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解答疑惑吧。

一、離婚賠償的條件都有哪些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成立,需具備下列構成要件:

(一)相對方具有法定的嚴重過錯行為,而請求方無過錯,此為構成離婚損害賠償的必要條件。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嚴重過錯行為限於以下四項: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此為限制性的列舉規定,實踐中不能對法定的過錯行為作任意的擴大化解釋。

(二)請求方須為無過錯,如雙方均有過錯,則根據過錯相抵原則,任何一方均不能以對方有過錯為由要求賠償。

(三)因嚴重過錯行為而導致夫妻離婚。只有當因夫妻一方的過錯行為而導致夫妻離婚。只有當夫妻一方的過錯而導致雙方離婚的,才需追究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過錯一方不得以對方有過錯為由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對當事人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也不予支援。

二、什麼時候能起訴離婚賠償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在適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分不同情況:

(一)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二)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1年內另行起訴。

在閱讀了上文之後,大家應該已經知道一般起訴離婚賠償要麼是在離婚訴訟的時候同時提出,而在離婚之後的一年之內其實也是可以單獨就離婚賠償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當然,主張賠償的時候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否則法院也是不會支援賠償請求,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地點,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標籤: 離婚 賠償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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