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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用調解書換離婚證

要怎麼用調解書換離婚證

要怎麼用調解書換離婚證
律師解析:已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具有從法律上解除婚姻關係的效力,也就是說從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生效時起男女雙方就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
當事人也可以憑藉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辦理再婚登記、戶口登記等事項,並且可以憑此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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