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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向法院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向法院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在我們進行提出訴訟請求的時候,一般都是有一定的手續的,也是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的,同樣對於訴訟離婚也是如此,也有很多人在準備材料的時候,會比較頭疼,不知道該如何下手。那麼,大家知道向法院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嗎?接下來,小編會為大家介紹相關的知識,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起訴離婚可以撤訴嗎

起訴離婚後,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

那一般情況下,需要符合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才會裁定準予撤訴呢?

(一)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託代理人。

(二)申請撤訴是出於自願而非受人強迫。

(三)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

(四)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

二、 民事案件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一般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於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三、向法院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2份

2、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2份

3、起訴書

起訴書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

4、1寸照片一張

法院通知雙方到庭時,當事人還應攜帶其它必要的證據材料。

1、涉及給付子女撫養費雙方達不成協議的,應提交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收入證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必須有法醫學鑑定或醫院診斷證明;

3、涉及房屋承租權或所有權處分的,應提交租賃契約或產權證影印件,並攜帶原件以便核對;

4、涉及共有財產分配的,應提交財產清單,詳細列明財產狀況;

5、對共同存款或共同債權、債務分配有爭議的,應提交存摺、借據等證據;

6、涉及分割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時,應提交相關證據證明系雙方共同財產;

7、涉及其他爭議財產分割問題的,也應提交相關證據。

綜上所述,其實,如果是雙方感情破裂,是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進行離婚的,而且並不複雜。對於向法院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手續這個問題來說,我們在進行起訴的時候,主要是需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常見的有結婚證、身份證以及起訴書和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收入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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