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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異地領結婚證對以後什麼有影響?

在異地領結婚證對以後什麼有影響?

在異地領結婚證對以後什麼有影響?

一、在異地領結婚證對以後什麼有影響?

在異地領結婚證對以後不會有很大的影響。準確的來說異地領結婚證對於兩個人之間的生活是不會產生特別大影響的,並且我們在領結婚證之後,也可以選擇遷戶口和不遷戶口,那如果不打算遷戶口,那麼兩個人在生孩子之後辦理準生證明的時候,會產生一點的影響。不過每個地方的政策都是不同的,所以異地領取結婚證的影響並不是特別大的,即便是想要辦理孩子的準生證明也只是需要多準備幾個證明和手續就行了,不會出現準生證明辦不了的這種情況。

二、結婚的條件包括哪些?

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我國婚姻法第四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的具體化,是結婚的必備的、首要條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這六個字,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首先,結婚必須雙方自願,而不是一廂情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其次,是本人自願,而不是依他人的意願為轉移,不許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辦;再次,是完全自願,而不是勉強同意,這就排除了一方或雙方半自願半包辦的情況。“不許任何一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對“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補充和強調。前面的規定是從正面的肯定,後面的規定是從反面加以限制。

2、必須達到法定婚齡。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雙方或一方低於法定婚齡,不得結婚;達到或者高於法定婚齡後才允許結婚。這樣規定是有充分科學根據的,是完全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勵晚婚、晚育。

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在“結婚”一章中並未對一夫一妻製作專門規定,但在總則一章中已明確規定實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審查結婚申請時,必須嚴格掌握這個條件,認真核實。申請結婚必須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的人,避免發生重婚。

我國對於是否可以在異地領取結婚證是有著明確的規定的,如果沒有將戶口遷移的就需要在原戶籍所在地申請結婚登記並領取結婚證,如果雙方已經遷移了戶口的就可以在當地領取結婚證。如果當事人在領取結婚證後決定遷移戶口的也是可以的,到當地的派出所申請即可。

標籤: 結婚證 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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