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例 >

結婚證是不是剪了才發離婚證?

結婚證是不是剪了才發離婚證?

一、結婚證是不是剪了才發離婚證?

結婚證是不是剪了才發離婚證?

結婚證不是剪了才發離婚證,離婚需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式才能夠進行的,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那麼在起訴離婚的時候,結婚證是要作為證據材料提交法院的,如果撕掉的話還需要到民政局開具相關結婚證明才能起訴離婚,所以,撕掉結婚證不僅不能離婚,還有可能對訴訟離婚程式增加麻煩。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那麼就不能進行協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訴訟離婚的流程如下:

1、寫民事訴狀,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影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開庭時間,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組織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

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半年後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訴,如果一方還是堅持不離,法院判離得可能效能還是很大的。

二、離婚可以通過哪些方式?

一是協議離婚,即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但是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發完離婚證後才算是正式離婚,只撕掉結婚證是不能離婚的。

二是訴訟離婚,即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在當代的社會,目前如果要解除夫妻之間的關係的話,向結婚登記部門提出離婚的申請,然後還需要提交離婚協議書,並且目前需要等待30天之後雙方當事人共同來領取離婚證件就可以了。我們國家法律當中並沒有規定,必須要撕毀結婚證才能夠領取離婚證。

標籤: 離婚證 結婚證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jiating/jiatinganli/o169p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