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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財產離婚後如何辦抵押?

共有財產離婚後如何辦抵押?

一、共有財產離婚後如何辦抵押?

共有財產離婚後如何辦抵押?

共有財產離婚後需要雙方共同到有關機關來辦理抵押的手續。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已經過戶給小孩(未成年人)的房產是不能作抵押貸款的,更不能變賣的。因為國家要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如果前妻要去抵押貸款,銀行是不會受理的。

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戶: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併手續;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憑協助執行通知書、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登記申請書、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處影印房證存根,才可辦理單方房屋歸併手續。

二、子女是否有權參與離婚財產分割?

夫妻離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孩子沒有權利參與夫妻財產分割。有的家庭中,子女雖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給父母。這種情況下,需要先析產。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哪一部分屬於子女的財產。析產完畢之後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視為子女有權利介入到父母的離婚訴訟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

經常有這樣的情況,夫妻離婚的時候共同約定把一些東西比如房產過戶到孩子名下,這是可以的,屬於父母雙方對子女的贈與。離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在結婚登記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財產,範圍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股票、債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等。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夫妻共同所擁有的一些財產在離婚之後如何來進行分割的話,應當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來進行處理。正常情況之下,雙方當事人如果能夠關於夫妻共同所擁有的房產或者其他方面的財產達成一致的話,就自主協商來決定。

標籤: 財產 抵押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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