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在刑事審判中,根據被判處刑罰的罪犯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如在考驗期內,滿足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將不再執行的一種制度。因此,簡言之,緩刑是有條件地不執行所判決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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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判重婚罪刑滿後原來的婚姻怎麼辦維持原有婚姻狀態。因此,因重婚而判刑,刑滿釋放後,與配偶的婚姻關係不能自動解除,相關刑罰僅是對犯罪行為的懲罰,不是離婚的法定形式。離婚在我國僅存在兩種法定形式。我國《婚姻法》對離婚方式作了明確規定。該法第24條和25條分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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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是有過犯罪記錄,不管是多少年,都是不能再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我國沒有犯罪記錄消除制度,所以犯罪記錄是伴隨終身的。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與相關國家機關。《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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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審的保證金不是在刑期滿時才退,只要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規定的,在變更、取消強制措施時,保證金都應如數退還。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公安部令第125號)第九十七條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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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滿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時效是多久?刑滿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時效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不過通常在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後,如果單位仍允許勞動者回本單位工作並且勞動者實際已回本單位工作一段時間,那麼後續單位就不能再以勞動者曾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由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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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期刑滿的監外執行要辦理什麼手續《社群矯正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緩刑、假釋或者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決定收監執行的,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將罪犯送交監獄或者看守所,公安機關予以協助。監獄管理機關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決定收監執行的,監獄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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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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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來說不行,具體需要看其單位的規定,服刑期滿後如原單位接收並安排工作,其工資待遇按新錄用人員的工資辦法處理,其工資待遇根據新任職務、新任崗位按不高於同等條件人員重新確定。服刑期滿後如被原單位辭退則不能。法律依據:《人事部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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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勞動合同後影響退休嗎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養老金不會有影響,但是要退休後才能領取退休金。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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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牢刑滿出來檔案不消除,會終生記錄在案。我國只有犯罪記錄制度,沒有犯罪記錄消除制度。犯罪記錄資訊的管理機關在向社會提供犯罪資訊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關於升學、入伍、就業等資格、條件進行。工作人員不按規定提供資訊,或者故意提供虛假、偽造資訊,情節嚴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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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犯罪分子拘役刑滿還有工作嗎?被拘役刑滿後一般是沒有工作的,但部分私人單位在拘役後是並不會開除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服刑期滿後如原單位接收並安排工作,其工資待遇按新錄用人員的工資辦法處理,其工資待遇根據新任職務、新任崗位按不高於同等條件人員重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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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五年以後不算累犯,出獄後5年內再次故意犯罪屬於累犯。會從重處罰。超過5年犯罪就不屬於累犯了。《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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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故意傷害刑滿如何進行處理?故意傷害刑滿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對此提供就業指導服務。故意傷害刑滿的規定是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對提供就業指導服務和就業崗位資訊,參加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再就業定點單位培訓的,經考核合格並實現就業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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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據規定刑滿五年算是累犯嗎?刑滿五年不算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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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出獄監獄應當按期釋放罪犯併發給釋放證明書,沒有要求通知家屬的規定,家屬應該事先通過信件或親情電話方式與罪犯取得聯絡。《監獄法》第三十五條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書。第三十六條罪犯釋放後,公安機關憑釋放證明書辦理戶籍登記。第三十七條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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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滿出獄犯的是偷越國邊境罪怎麼規定的根據本條規定,偷越國(邊)境罪,偷越國邊境罪無罪辯護是指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本罪的主要條件是:1.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是指違反我國關於出人境管理的法律、法規規定,主要是指違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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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監獄法》的規定,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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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事犯罪刑滿已過3年還能解除勞動合同嗎?一般在員工構成刑事犯罪的情況下公司就會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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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釋放前準備:1、出監教育罪犯刑滿前三個月,調至出監教育監區。讓罪犯了解社會政策、變化與生活,進行思2、出監鑑定監區提前一個月統計刑釋放罪犯名單,獄政部門門根據監區提供下月釋放罪犯名單,與檔案內容逐項進行認真核對。根據獄政科稽核結果,監區、分監區應做好以下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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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故意傷害刑滿如何進行處理故意傷害刑滿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對此提供就業指導服務。故意傷害刑滿的規定是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對提供就業指導服務和就業崗位資訊,參加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再就業定點單位培訓的,經考核合格並實現就業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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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刑法》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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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故意傷害刑滿的規定是什麼?故意傷害刑滿的規定是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對你提供就業指導服務和就業崗位資訊,參加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再就業定點單位培訓的,經考核合格並實現就業後,你可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申請減免培訓費用。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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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的依據是什麼?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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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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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務侵佔刑滿後能否去做監事1、行為人扎因為職務侵佔構成犯罪刑滿後,不能做監事。監事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因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2、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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