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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部分彩禮一般是什麼情況?

退還部分彩禮一般是什麼情況?

退還部分彩禮一般是什麼情況?

一、退還部分彩禮一般是什麼情況?

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法律上不能認定為夫妻關係,不論是否已經同居,或同居時長不滿兩年,處於司法上的訴訟年限之內,都需要退還男方所贈予的彩禮,只不過在退還數額上有差別。

②在雙方辦理結婚登記的前提下,離婚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男女雙方已經領了結婚證,是法律認定的夫妻關係。即使已經辦了婚禮,在親戚朋友圈裡公開了兩人關係,無論從婚俗習俗上看還是司法層面看,兩人都已經是合法夫妻。但只要兩人沒有名副其實的共同生活在一起,沒有實行夫妻之實,這種情況下退婚,並要回彩禮是完全可以的。

③在雙方辦理結婚登記的前提下,婚前給付彩禮並離婚,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一方家庭本就不富裕,但為了實現兩人婚約的達成,努力借湊或掏空積蓄來成全這樁婚姻,在婚前給予了女方彩禮。而後因不可調和的矛盾導致離婚的,因彩禮問題使得原家庭生活困難的情況下,需要歸還所給予的彩禮。這樣規定是以防出現騙婚、人財兩失,對給付人家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二、如何請求返還結婚彩禮

1、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2、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援返還彩禮的請求。

3、 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4、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綜上所述,根據實踐經驗分析,有的結婚彩禮在婚後是可以要求對方返還的,而有的則不行。能夠要求對方返還彩禮的情形包括最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等等。往往在涉及到彩禮的時候,雙方都是想要盡力爭取,最好的辦法就是委託專業的律師來為自己處理,這樣才有可能最大限度的為自己爭取利益。

標籤: 退還 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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