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彩禮 >

婚前買的三金和彩禮離婚了女方應當退回嗎

婚前買的三金和彩禮離婚了女方應當退回嗎

婚前買的三金和彩禮離婚了女方應當退回嗎

一、婚前買的三金和彩禮離婚了女方應當退回嗎?

滿足法定條件的可以要求退回婚前買的三金和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離婚後還需要撫養孩子嗎?

離婚後也需要撫養孩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三、離婚冷靜期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總而言之,男方不能只要離婚就讓女方退回三金和彩禮,在現實生活中,每一起離婚案件的具體原因都不能一概而論,有些離婚案件可能男女雙方都有過錯,能否退回彩禮的這個問題,沒有詳細的案情是無法準確分析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jiating/caili/49933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