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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加名字有效嗎?

婚前財產加名字有效嗎?

一、婚前財產加名字有效嗎?

婚前財產加名字有效嗎?

經過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前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式是怎樣的?

1、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

綜上所述,有些男女青年在結婚之前,協商將財產的產權進行變更,比如在房產證上加名,這種行為是有效的,只要雙方出於意願協商一致。加名後,財產的產權人變為雙方,這個財產就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如以後雙方離婚,需要對財產進行分割。

標籤: 財產 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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