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情形有哪些
-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關注:1.6W次
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情形有以下這些: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hunyin/jiashijieda/701nk.html
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情形有以下這些: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