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隱瞞患有精神病史的婚姻登記是否無效
-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關注:2.86W次
隱瞞精神病史結婚是否屬於無效婚姻,應以雙方在結婚登記時該患者是否在發病期為衡量標準,若是在發病期間結婚並且隱瞞另一方的,那就是無效婚姻。若是曾經有精神病史,但結婚前就已經治癒好的,那就屬於有效婚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hunyin/jiashijieda/0x6o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