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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能否以子女改變姓名為由拒付撫養費呢

離婚後能否以子女改變姓名為由拒付撫養費呢

不可以。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同時,法律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雖然子女改姓,但其父女關係並沒有改變。
因此,是不能以此為由拒絕支付子女的撫養費的。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能否以子女改變姓名為由拒付撫養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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