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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方想要孩子撫養權怎麼處理

離婚女方想要孩子撫養權怎麼處理

離婚女方想要孩子撫養權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1、離婚後女方想要撫養孩子應該先與對方協商,如果對方也想要孩子,那就只能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自己。
2、一般情況下,如果孩子沒有滿兩週歲,那法院會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女方。夫妻雙方就孩子的撫養權變更進行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以直接變更或者雙方簽署撫養協議變更即可。
3、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則需要通過向法院提出訴訟的方式來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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