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是不是承擔買賣合同糾紛的貨款支付責任
-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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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1、合夥人對合夥債務負無限清償責任。
合夥債務由合夥人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型聯營的債務由聯營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責任。
2、合夥人對合夥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
3、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的是補充清償責任。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訴訟代理人的許可權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合夥債務由合夥人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型聯營的債務由聯營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責任。
2、合夥人對合夥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
3、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的是補充清償責任。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訴訟代理人的許可權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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