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合同多久未支付合同失效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關注:4.52K次 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標籤: 合同糾紛 支付 合同 人身保險 合同事務 失效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hetong/jiufenjieda/e9zxy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