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簽訂主合同已交付的定金能退還麼
-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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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簽訂主合同已交付的定金一般是不能退還的,但是如果是收定金方的過錯,是可以要求退還定金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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