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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同居期間的轉賬是否能認定為借款?

情侶同居期間的轉賬是否能認定為借款?

在一起時甜甜蜜蜜不分你我可一旦談到“轉賬”“借款”雙方都好像變了個人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同居戀人因錢鬧掰2018年初,麗麗(化名)不幸被確診重大疾病。朋友阿軍(化名)在麗麗治療期間,經常給予她生活幫助和精神安慰,讓麗麗很感動。不久,兩人便確立了戀愛關係,開始共同居住。
2020年,麗麗的病情通過治療得到了控制,身體好轉,感情卻又出現問題。兩人因為錢鬧掰,麗麗對阿軍提起了訴訟
麗麗的兩次貸款合同

原來,同居期間,麗麗曾兩次向銀行貸款,抵押了自己的房產,用於流動資金週轉。

情侶同居期間的轉賬是否能認定為借款?

原告麗麗稱,自己第一次貸款了490萬,已經將這筆錢陸續轉給了被告阿軍。第二次貸款了600萬,其中490萬歸還了第一次貸款,剩下的錢都轉到了阿軍指定賬戶。

按照麗麗的說法,她從2018年9月開始,給了阿軍現金270萬,轉賬288.5萬,一共借給他558.5萬元。

阿軍卻否認自己向麗麗借了錢,稱自己從來沒有收到過270萬現金,轉賬則是他與麗麗公司之間的生意往來。阿軍說,麗麗第一次貸款是為了開火鍋店,第二次貸款是為了還第一次的錢,均與自己無關。

麗麗反駁道,自己是因為信任阿軍才沒與他簽訂借款協議,沒想到阿軍居然不承認向她借了錢。於是,麗麗將阿軍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阿軍返還同居期間借款共計558.5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

在一審審理中,原告麗麗向法院提交了銀行賬戶交易明細,顯示她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共給被告阿軍轉賬288.5萬元。

麗麗提供的部分銀行交易記錄被告阿軍認可轉賬的存在,但否認轉賬款為借款。他提供了銀行賬戶交易明細以及微信轉賬電子憑證,證明其在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曾轉給麗麗23筆錢款,用於麗麗個人及其公司經營,共計265.5萬元。

阿軍為麗麗及其父母交納部分醫療費用記錄


阿軍提供的部分微信轉賬及銀行交易記錄麗麗認可阿軍上述轉賬的真實性,但表示其收到轉賬後,已經取了現金交給阿軍。
雙方都表示,除上述所列各自向對方的轉賬外,還有其他經濟往來,但不列入本案訴請範圍或不需要在本案中處理,均不再舉證。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麗麗與被告阿軍在同居期間存在多次、大額銀行轉賬往來,超出了日常生活必需。麗麗關於“因戀愛關係未要求阿軍立據”的解釋存在事實基礎,雙方應予確認存在借貸關係。在本案中,雙方確認的銀行轉賬交易差額23萬元,應為借款,被告阿軍應承擔返還責任。麗麗所稱曾現金交付阿軍270萬元,遭阿軍否認,且未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自負舉證責任。一審法院遂判決被告阿軍歸還原告麗麗23萬元。

兩人均不服,分別提起上訴。

麗麗上訴稱,阿軍的轉賬並非還款,而是讓她幫忙取現;且一審對現金借款270萬元這一事實未查明,故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援其一審全部訴請。

阿軍則上訴稱,雙方之間並無借貸合意,麗麗更未現金交付270萬元,轉賬款是其他經濟往來,請求法院改判駁回麗麗一審的全部訴請。

二審法院認為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麗麗未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亦未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其與阿軍之間存在借貸法律關係。雖麗麗主張因身份關係特殊,所以在借款時未出具書面債權憑證,但即便如此,事後亦應有微信、簡訊、郵件、錄音、證人證言等其他證據證明借款關係的存在。而本案中麗麗未提供任何此類證據,故對於麗麗主張其與阿軍之間存在民間借貸法律關係,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難以採信。
其次,麗麗主張交付阿軍的款項分為兩部分:現金交付270萬元,轉賬288.5萬元。對於現金交付的270萬元,麗麗未提供現金交付的相應證據,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不予採信。對於轉賬的288.5萬元,一審中麗麗提供的銀行交易記錄顯示,轉賬時間與其向銀行兩次貸款的時間並不吻合,無法證明轉賬款為兩筆貸款資金。而阿軍也曾給麗麗轉賬共265.5萬元,且一審中雙方當事人還表示,除上述所列各自向對方的轉賬外,雙方還有其他經濟往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在此情況下,顯然無法將雙方各自主張的轉賬款從所有經濟往來款中割裂出來,單獨作出認定,除非雙方當事人自行予以確認,而本案中麗麗和阿軍對各自轉賬的款項性質、用途存在爭議。綜上,麗麗雖然主張其與阿軍之間存在民間借貸法律關係,但未提供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借貸合意,亦未提供證據證明其已經交付借款,故法院難以採信。最終,二審法院改判駁回麗麗一審全部訴請。法官提醒
民間借貸法律關係的成立需要雙方存在借貸合意,並有款項交付的事實。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它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法官提醒,戀愛階段男女經濟往來頻繁,形成了複雜的法律關係,大家一定要增強法律意識。戀愛、同居關係、基於信任未簽署借款協議或書面借據等理由,均不能作為雙方之間的往來款就是借款的證據,更不能替代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起到證明存在民間借貸法律關係的作用。因此,請務必留存必要的借貸證據,減少因戀愛關係結束引發的金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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