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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複核終止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複核終止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複核終止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如何複核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複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並作出複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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