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總經理離職證明 法律 關注:1.74W次 離職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怎麼辦開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法定的義務。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可以仲裁要求履行義務。《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標籤: 離職 行政類 總經理 行政許可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zv3j6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