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聯絡人勞動合同 法律 關注:1.66W次 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聯絡第一,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不同。集體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是代表職工的工會組織,另一方是企業。 第二,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同。 第三,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產生的時間不同。 第四,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作用不同。 第五,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效力不同。 標籤: 勞動糾紛 聯絡人 勞動合同 委託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z99own.html